關于組織江蘇省高校重點實驗室申報建設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科技與産教合作處發布時間:2024-03-05浏覽次數:235

關于組織江蘇省高校重點實驗室申報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部門、各學院、海安校區管委會: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有組織科研推動高水平自立自強的若幹意見》,持續提升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創新能力和解決國家、區域發展關鍵技術問題能力,助力江蘇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産業科技創新中心,依據《江蘇省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省教育廳決定組織開展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申報建設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

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包括三種類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培育建設點、省高校重點實驗室和省高校重點(建設)實驗室。

我校僅可申報省高校重點(建設)實驗室。

二、申報領域

實驗室申報須嚴格按照《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建設指南》(附件1)明确的領域和重點支持方向申請。本次申報建設的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集中圍繞信息、農業、制造、醫藥、工程、能源、地球科學等7個領域,重點支持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與自動控制、農業基礎前沿、生物育種、制造業基礎、高端工業母機技術、健康照護、藥物研發、智能建造、工程裝備與工程軟件、可再生能源與核能、多能融合與節能提效、深地資源探測、大氣數據與信息技術等相關重點方向。

三、申報原則

(一)堅持總量控制,不得重複建設。拟新增建設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60個左右,依據《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建設指南》設定的領域方向申報。申報建設的實驗室名稱原則上不得與我省現有省廳級(及以上)實驗室重複。

(二)加強内涵建設,服務高質量發展。實驗室建設要堅持四個面向,發揮高校綜合優勢;要注重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強化高校科技創新和服務高質量發展能力。鼓勵校地、校企合作共建。

(三)打造專職隊伍,重用青年人才。強化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實驗室主任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911日以後生),須全時全職(每年≥8個月),不得兼任其他省級(以上)實驗室負責人;貫徹中央精神,大力培養使用青年人才,實驗室成員中40歲以下青年人員占比不低于70%,鼓勵并優先支持40歲以下青年人才擔任實驗室主任或研究方向、研究團隊的負責人。

四、申報條件

省高校重點(建設)實驗室的申報範圍為省(市)屬本科高校。

1.依托學科應為校級以上重點學科,且符合全省高校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布局。

2.主要研究方向符合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屬于學校優先或重點發展的學科領域,在本領域中具有省内先進水平,能承擔和完成省部級研發項目。

3.學術帶頭人的學術水平較高,有一支結構合理、具有一定創新能力的研究、實驗和管理人員隊伍。

4.具備較好的科研實驗條件。實驗室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并相對集中;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5.實驗室管理制度完善,建設高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确保高校重點(建設)實驗室有效運行。

五、建設保障

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建設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進行,依托高校負責落實實驗室建設經費,提供其他配套條件和後勤保障。

六、申報名額

我校限額申報2個。

七、申報材料

實驗室負責人按要求填寫《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申報書》(附件2,于42日前将紙質《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各1份交至我處,待我處審核無誤後,實驗室負責人于48日前将紙質《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不超過100頁,一式7份)交至我處。

聯系人:任俊楠;聯系電話:68857;郵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建設指南.doc

2.江蘇高校重點實驗室申報書(格式).doc

 

科技與産教合作處

2024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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