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24年度省基礎研究專項資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科技與産教合作處發布時間:2024-03-12浏覽次數:543

關于組織2024年度省基礎研究專項資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部門、海安校區管委會:

2024年度江蘇省基礎研究專項資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與申報條件

2024年度省基礎研究專項資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按照省青年科技創新人才專題、面上項目兩個類别組織。

(一)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專題

打造青年人才成長的梯次培養體系,專題項目分為攀登項目、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優秀青年基金項目和青年基金項目。

1.攀登項目。重點支持有發展潛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推動探索最前沿的科學問題,努力開辟新方向,提出新理論,探索新路徑。實行長期穩定支持模式,以3年為一個實施周期,每項首次省資助經費不超過300萬元,實施期滿後組織驗收評估,根據進展情況擇優予以接續支持。

申報條件:申報人作風學風優良,是所在單位重點培養的優秀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承擔過省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或其他同等級别科研項目,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911日(含)以後出生)。

2.傑出青年基金項目。以培養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高層次人才為目标,支持省内優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我省和國家需求開展創新研究,打造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顯著增強我省基礎研究的影響力和若幹重要科學領域的自主創新能力。傑出青年基金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180萬元,實施期為3年。

申報條件: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男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11日(含)以後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3周歲(198111日(含)以後出生),優先支持38周歲以下申報人。在其研究領域有一定的學術建樹和國内外影響,主持過省級或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具體指: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以及省科技廳所有科技計劃項目;已獲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不得申報。

3.優秀青年基金項目。以培養造就優秀科研中堅力量為目标,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青年人才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幹。省優秀青年基金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50萬元,實施期為3年。

申報條件: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男性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611日(含)以後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1周歲(198311日(含)以後出生),優先支持35周歲以下申報人。已有一定研究基礎,主持過國家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或省青年基金項目,且已順利完成結題;已獲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省傑出青年基金項目、省優秀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的不得申報。

4.青年基金項目以建設高水平基礎研究後備人才隊伍為目标,支持剛開始從事科研工作的青年人才開展基礎研究,培養青年人員獨立主持科研項目、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為其盡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礎。青年基金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20萬元,實施期為3年。

申報條件: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男性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11日(含)以後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611日(含)以後出生)。未主持過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

(二)面上項目

以獲得基礎研究創新成果為主要目的,支持從事基礎研究的科研人員凝練科學問題,探索科學規律,鼓勵原創性、非共識和交叉融合研究。面上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15萬元,實施期為3年。

申報條件:原則上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以及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曆。

二、申報要求

1.攀登項目(限報1項)、傑出青年基金項目(限報3項)、優秀青年基金項目(限報3項)和面上項目(限報10項)采取擇優推薦方式,青年基金項目不限制推薦名額。

2.鼓勵申報人圍繞項目指南(附件1)列出的重點領域和方向選題申報,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重點領域項目。本計劃僅支持自然科學領域的基礎研究,項目名稱和研究内容須符合計劃定位要求(申報代碼見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台首頁)。

3.有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本計劃項目(定向組織項目除外)。同一年度隻能申報1項省科技計劃項目。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重複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也不得同時申報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項目。凡屬重複或同時申報的,取消立項資格。

4.鼓勵項目申報單位采用租賃或共享專用儀器設備,對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資金或國有資本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項目,申報單位應說明所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必要性并承諾遵守查重評議、開放共享等有關規定要求。

5.項目研究要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曆、唯獎項等傾向,按照《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幹措施(試行)》(蘇科監發〔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研究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本計劃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要作脫密處理後再申報,并由項目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查。

6.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号)、《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全省作風和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蘇科監發〔2019336号)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通知》(蘇科監發﹝2020319号)有關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産權、僞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失信行為。因科研失信記錄和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産權等失信行為的,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三、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人登錄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材料(無申報賬号的老師在系統注冊後聯系我處任俊楠老師),并于326日前報送紙質材料(A4紙雙面打印,一式1份,含附件材料)至我處初審,逾期不再受理。

2.待我處審核确認推薦申報名單後,項目負責人于45日前在申報系統中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并于48日前将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紙質封面,平裝訂)交至我處。

聯系人:任俊楠;聯系電話:68857;電子郵箱:renjn@ntit.edu.cn


附件:1.2024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pdf

 

科技與産教合作處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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